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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评议工作的通知
2017-11-24 21:19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评议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用岗指标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724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912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际,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岗教职工,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按《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渝人发〔200912号,附件1)要求的相关申报条件。各类获奖、成果获得、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取得。

三、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申报人选一览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评定表》、《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34)纸质件及电子版,并同业绩、成果、获奖等有效证明与支撑佐证材料(须单独装订成一册,附目录)一并装袋,提交至学科所在单位。各单位指定工作人员审查、校验有关证件材料。在支撑材料复印件上签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xxx、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各单位工作人员将申报人员各类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各类证明材料交至人事处408室,由人事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议及公示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评议推荐,推荐结果在学校办公系统公示3个工作日,并广泛听取各方面反馈意见。

(四)形式审核

人事处组织对学校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的格式和规范等进行形式审核,对不按时提交完善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不得报送上级部门。

(五)上报材料

校内审议公示后,将推荐人员资料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四、时间要求

(一)本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以20171231日作为计算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各类成果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1130日。

(二)各申报人员报送材料至学科所在单位截止时间为201712112:00前;各单位报送材料至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017121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材料要求

(一)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已完结的且提供结题证明;

(二)填写各类表格时仅填写渝人发〔200912号(附件1)文件中要求的满足条件级别的业绩,省部级以下的业绩无需填写;

(三)同一成果不得重复填写。

六、异议处理

(一)申报人员提供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因材料不实等原因受到举报或投诉,由人事处或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调查。

(二)公示期间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评议过程及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人事处或学校纪检部门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2365022196、(02365022134

受理邮箱:28974520@qq.com(人事处 )

cqkyjjb@126.com(纪委办公室)

受理地点:学校办公楼408

 

特此通知

 

附件:

1.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12号)

2.《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申报人选一览表》

3.《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评定表》

4.《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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