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刘玲、夏惊雷辞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刘玲,女,19684月出生,高中文化,199012月来我校工作201712月,其因个人原因向学校提交辞职申请。

夏惊雷,男,19695月出生,初中文化,198710月来我校工作,201712月,其因个人原因向学校提交辞职申请。

经学校研究,同意刘玲、夏惊雷的辞职申请。辞职人员应按照学校人事制度规定,及时到相关单位、部门办理辞职离校手续。完成手续后,学校予以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特此通知

                                 重庆科技学院      

2017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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