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是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人事人才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发展服务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牵头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负责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的制定、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与指导,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统筹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做好师德师风建设规划、考评体系的完善;统筹构建师德监督体系,建设师德档案,协调开展师德失范事件的举报受理和调查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考核、评优、奖惩等工作;做好有关教师荣誉奖项评选表彰和宣传展示工作,强化榜样引领作用;组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培训等活动。
4.负责落实人才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制定学校人事改革方案和人才人事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全校人事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5.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职工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落实人才的引进、培育、选拔、推荐和表彰等,配合落实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管理。
6.负责机构工作,做好学校管理和教学院(部)的设置、调整等工作。
7.负责学校岗位编制、设置、聘任和管理,制定并实施学校全员岗位聘任相关政策;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岗位聘用合同签订、聘期考核与合同续签等相关工作。
8.负责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制订、管理和执行,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会保险、福利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9.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审和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员的进站、出站及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职工流动调配工作,做好接收、调动、退休、辞职、解聘等工作;负责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监督和指导;指导二级单位做好人员管理与考核。
11.负责学校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人事信息的维护、统计与上报。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