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学校要求,为了推进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服务特需验收、编制核定和岗位聘任、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等工作,暑期学校正常运行、照常上班,经学校第1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发放8月份教职工工作差旅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方式
在严格考勤的基础上,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内,按教职工8月份在校工作实际天数计算,交通补助发放至教职工的工资卡、工作用餐补助发放至教职工的校园卡。
二、发放标准
交通每人每天补助24元,工作用餐每人每天补助20元。
三、相关事项
(一)发放程序
1. 教职工向所在单位申报8月份工作出勤天数,并在各单位的“新校区差旅费报销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2. 各单位要对8月的出勤情况如实统计、严格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新校区差旅费报销明细表”报人事处;
3. 人事处负责收集、汇总、审核;
4. 计划财务处负责发放。
(二)上报时间
9
月7日
前,各单位将“新校区差旅费报销明细表”报人事处劳资科李钦。
(三)咨询监督
人事处接受咨询和投诉,对核查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扣发当事人当月的差旅补助,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当事人及所在单位。
投诉电话:023(6502225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