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函〔2019〕6号
关于开展从教三十年教师认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
从事教育事业三十年是人民教师光荣的里程碑,为更好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弘扬教书育人的高尚品格,进一步增强教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活动,学校开展从教三十年的教师认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具有教师资格证书,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在岗教师。认定对象需满足截至2019年8月31日,本人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满三十年。经学校批准,到校外单位进修、借调、挂职等,期满后仍回学校工作的,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二、认定程序
(一)各党总支初审推荐
各党总支依据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从教三十年教师进行审核推荐,确定拟认定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各党总支应重点对从事教育教学以来的各项表现认真审核,包括: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品德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查是否有不适宜认定的言行;对申报人员的在岗情况、从事教育教学年限进行审核,是否存在待岗、长期病假等长期不在岗的情况;对申报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是否存在品行不端、消极怠工以及其他不适宜认定的行为。
(二)学校审核
学校对各党总支推荐的人员进行审核认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批。
三、举办活动
学校对从教三十年教师认定制度化,对认定对象颁发荣誉纪念证书,并在教师节期间举行从教三十年教师座谈会、颁发荣誉证书等活动。
四、报送方式
各党总支应高度重视认定工作,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将《重庆科技学院从教三十年教师汇总表》(见附件)于7月5日17点前报教师工作部(办公楼405室)王忠泽老师,电子文档发送邮件到:1997010@cqust.edu.cn,联系电话:65023925。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科技学院从教三十年教师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2019年6月21日
附件
重庆科技学院从教三十年教师汇总表
党总支(公章):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电 话: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教育工作年月 |
从教年限(周年) (2019年8月31日止) |
学 历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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